设为首页 | 收藏我们  
 
 

什么叫实用新型?
2006年8月29日

  

  《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作出的改进;也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型材的断面形状的改进。

  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

 

文章出处:君智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局  |  欧洲专利局  |  美国专利商标局  |  北京知识产权局  |  中国专利信息网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京ICP备06054145号
电话:(86-10)62137220 (86-10)62146849   传真:(86-10)6215 674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中国兽医药品监督所老办公楼314   邮编:100081